珍贵史料
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委员会任罗瑞卿为公安局局长 【 [返 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7-28 00:22:47】 |
1949年10月19日,罗瑞卿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政法办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长。此后,中央军委公安部即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11月11日,罗瑞卿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图:1949年公安局局长任命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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