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志
当前位置:首页 > 将军风采 > 大事件表 > 正文

大事件表

罗瑞卿生平大事年表(1946-1955)

[返 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6-29 14:58:21】
  1946年 40岁
 
  ■ 1月11日 国共双方达成停止军事冲突的协议,并组成由国共美三方代表参加的军事调处执行部,罗瑞卿被任命为中共方面参谋长,于14日抵北平赴任。
 
  ■ 2月28日 出席三人小组(张治中、周恩来、马歇尔)在北平执行部举行的会议,听取各小组的工作汇报。
 
  ■ 4月3日至7日 与叶剑英就国民党方面非法搜查北平《解放》报社和新华通讯社,并逮捕40余名工作人员事,提出抗议,与国民党北平公安局据理斗争,迫使其赔礼道歉,释放被捕人员。
 
  ■ 4月12日 代表周恩来由北平抵沈阳视察,就国方破坏东北停战问题作了针锋相对的发言。16日返回北平再赴重庆向周恩来汇报工作。不久又赴延安向毛泽东和中央报告工作。
 
  ■ 6月26日 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向中原解放区大举进攻,全面内战爆发。此前几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即撤离北平返回张家口晋察冀军区驻地。随后根据中央指示赴延安,接受毛泽东对晋察冀军区部队行动任务的指示。
 
  ■ 7月25日 根据中共中央复电聂荣臻“同意先取大同,再取平汉,再取正太”的指示,大同前线指挥部组成。罗瑞卿任政治委员,晋绥军区副司令员张宗逊任司令员,指挥大同战役。
 
  ■ 8月中旬 大同久攻不下,以个人名义向军区、中央军委致电,提出:“现在这样打法不行,我军屯兵于三个坚城之下(大同、定襄、应县),久攻不克,兵力分散,倘傅作义出援,不好对付。”
 
  ■ 9月15日 致电中央军委和聂荣臻、贺龙,就集宁失守后大同战役只能被迫停止提出:“大同解围后,两区主力分别归建,进行休整补充……寻找机会打几个胜仗,一团一营的歼灭敌人,以改变被动地位。”
 
  ■ 是月 晋察冀军区奉命恢复野战军指挥机构,罗瑞卿任政治委员,萧克任司令员。
 
  ■ 10月3日 与萧克率部在平绥前线歼灭国民党第十六军第一○九师之第三二五团全部及第三二七团一个营。5日,中央军委致电萧克、罗瑞卿:“你们已……取得初步胜利,望令各部坚持各个击破原则,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分为多次,歼灭十六军全部或大部。”
 
  ■ 10月22日 出席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在涞源召开的扩大会议,总结三个月来作战的经验教训,会议做出《关于张垣失守后的形势与任务的决定》。
 
  ■ 11月26日 与聂荣臻、刘澜涛致电所属部队:为迅速恢复战斗力,准备执行新任务,野战军应即积极休整补充,总结经验,进行训练。
 
  1947年 41岁
 
  ■ 1月20日至28日 参与指挥保南战役,攻克望都、新乐、定县诸城,控制平汉铁路100余公里,歼敌8000余人。
 
  ■ 3月25日 主持召开晋察冀军区政治工作会议,并作《如何加强军队政治工作》的报告。强调指出:军队政治工作应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并根据部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把激励士气与加强团结作为目前军队政治工作的总方针。尤其针对军队与地方关系不太协调的情况,着重批评了军队内骄傲自满情绪和不守纪律的现象,促进了军民、军地团结,受到中共中央的好评。
 
  ■ 4月8日 参与指挥晋察冀野战军发起正太战役,至5月4日战役结束,相继攻克井陉、娘子关,解放阳泉、寿阳等7座县城,歼敌3.5万余人,使晋察冀和晋冀鲁豫连成一片。
 
  ■ 4月15日 出席晋察冀中央局直属干部党员大会,传达中央“三·一”决定及中央局关于执行“三·一”决定的决定,并全面分析了晋察冀边区胜利不足的原因,强调指出:在军事指导上要坚决贯彻中央先打弱的后打强的、集中优势兵力歼灭敌人的指示,把相对优势变成绝对优势;在战役指导上要学会力争主动,运动战也可以说是主动战,运动战的思想应该是“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这里不好打就到那里打,要善于大踏步前进又大踏步后退。
 
  ■ 5月7日 在晋察冀军政会议上作《关于加强我军政治工作》的报告,指出:《古田会议决议》是我军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部队政治工作所要解决的是在党绝对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觉悟问题;目前部队政治工作的总方针是加强军队内外的团结和激励部队坚决勇敢的杀敌精神。
 
  ■ 5月中旬 出席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在行唐县上碑镇召开的扩大会议,对土改运动中,由于缺乏党的领导、不讲政策、乱打乱杀之风而产生的偏差提出意见。会议检查了土改复查工作,纠正了“左”倾错误。
 
  ■ 6月2日 中共中央同意晋察冀中央局和朱德、刘少奇关于成立晋察冀野战军指挥机构的建议,罗瑞卿任第一政治委员,杨得志任司令员。
 
  ■ 6月12日至15日 参与指挥晋察冀野战军发起青沧战役,歼敌1.3万余人,攻克青县、沧县、永清3座县城,占领津浦铁路80余公里。
 
  ■ 6月25日至7月6日 转回平汉线,发起保北战役,歼敌两个团8200余人,攻克徐水县城和固城镇。
 
  ■ 7月中旬至8月中旬 返回冀中晋县地区,组织部队进行诉苦、三查的新式整军运动。
 
  ■ 8月底至9月13日 出席在平山县西柏坡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第二阶段会议。
 
  ■ 9月20日至24日 率部向大清河北出击,举行大清河北战役。歼灭国民党军第十六军5000余人。
 
  ■ 10月22日 在阜平县史家寨参加边区土地会议,得悉晋察冀野战军发起清风店战役,全歼国民党军第三军主力1.3万余人,与聂荣臻等一起到前线指挥部,并接见被俘的第三军军长罗历戎。
 
  ■ 11月6日至12日 与杨得志等指挥晋察冀野战军发起石家庄战役,全歼守敌2.4万余人,开创了人民解放军夺取大城市的先例,并使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解放区连成一片。
 
  ■ 12月2日 主持中共晋察冀野战军前委在晋县召开的扩大会议,总结历次战役的经验教训,研究部署整党、整军和参加土地改革工作。
 
  1948年 42岁
 
  ■ 1月21日 参与组织晋察冀野战军发起的平汉线北段战役,歼灭国民党第三十五军军部及新编第三十二师大部,共计1.4万余人,军长鲁英麟自杀。
 
  ■ 2月17日 在晋察冀野战军前委扩大会上作结论性发言,指出:在军事思想上,运动战是我们的战略方针,以不固定的作战线,大踏步前进、后退为其特征。在政治工作上,要继续深入开展三查运动,按照无产阶级思想、毛泽东思想建设我们的军队。
 
  ■ 3月20日至4月9日 参与指挥晋察冀野战军发起察南、绥东战役,集中5个纵队组成左右两个兵团,先后攻克阳高、天镇、广灵、蔚县、阳原,随即西出绥远,攻克丰镇、新堂、怀安等地县城,歼灭国民党军1.8万余人,解放了察南广大地区。
 
  ■ 5月9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将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战略区合并,组成华北军区。被任命为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二兵团第一政治委员。
 
  ■ 5月13日至7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率第二兵团两个纵队共7个旅,向热河、冀东出击,配合东北野战军作战。先攻克丰润等城镇12处,继围攻古北口,连克昌黎、石门镇、涞水、新城、徐水,歼灭国民党军3万余人。
 
  ■ 9月7日 率第二兵团和冀察热辽军区部队,为配合东北作战及掩护第三兵团出绥远,向平承铁路及平北地区出击,攻克三河、密云县石匣、小营等据点,控制了平承铁路古北口至密云段。
 
  ■ 9月17日 就秋季战役政治工作向所属部队发出指示,指出:我兵团任务主要是求得钳住傅军主力,使东北我军和三兵团得手。全军应紧张动员,为完成一切战斗任务而奋斗。在思想上工作上均应有连续作战的准备和克服困难的最大决心。加强战时政治工作,保证每一战斗任务胜利完成,争取军政两胜。
 
  ■ 11月24日 以第二兵团前委的名义向毛泽东报告北征以来部队情况,并提出:目前的工作除随时注视部队思想动态加强政治领导与思想领导外,着重解决部队的战术问题与政策纪律问题。战术水平不提高,在更加复杂的战争面前,会要感到严重的困难。政策纪律问题不解决,在打到新区去与进入新的城市就一定出乱子。
 
  ■ 12月8日至22日 与杨得志等指挥第二兵团再出平绥线,昼夜兼程,将国民党第三十五军包围于新保安,并按照军委指示围而不打。至22日发起攻击,全歼傅系主力第三十五军军部及第一○一师、第二六七师等1.6万余人,取得平津战役中华北参战部队的第一个胜利。
 
  1949年 43岁
 
  ■ 1月4日 在西进大同途中,向中央军委建议率部赴北平,参加平津作战,获准。率第二兵团进至北平北部,参加由西直门至安定门段围城并作攻城的准备工作。
 
  ■ 1月15日 根据中央军委1948年11月1日和1949年1月15日的决定,全军进行整编。任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十九兵团政治委员。
 
  ■ 2月3日 与杨得志率第十九兵团参加北平和平解放入城式。
 
  ■ 3月5日至13日 出席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
 
  ■ 3月17日 中共中央军委决定组成太原前线司令部和党的总前委,任副政治委员和总前委第一副书记及太原军管会副主任。因徐向前有病,中央军委决定由周士弟和罗瑞卿代理徐向前指挥。
 
  ■ 4月20日至24日 与周士弟指挥会攻太原,歼灭阎锡山部6个军13万余人,结束了阎锡山在山西38年的反动统治。
 
  ■ 5月14日 为筹备成立中央军委公安部,毛泽东电召罗瑞卿“来中央一叙”。
 
  ■ 6月初 离开十九兵团到北平。
 
  ■ 7月6日 任中央军委公安部部长。
 
  ■ 9月21日至30日 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 10月1日 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 10月15日至11月1日 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讨论和解决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和公安工作的任务、方针等问题。
 
  ■ 10月19日 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政法办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长。
 
  ■ 11月5日 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大会并讲话。
 
  ■ 11月11日 经政务院第五次政务委员会决定,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 12月16日至1950年2月17日 随同毛泽东、周恩来访问苏联并负责警卫工作。
 
  1950年 44岁
 
  ■ 1月 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党组书记。
 
  ■ 2月8日 代中央起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3月24日,政务院第25次政务会议通过这个决定。
 
  ■ 4月21日至5月19日 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并讲话,会议特别强调了党委的领导作用。强调依靠工人阶级,加强专门业务,保障经济建设安全进行。
 
  ■ 6月6日至9日 出席中共七届三中全会。
 
  ■ 7月6日至8月12日 主持召开首次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会议,讨论和解决了人民公安机关治安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敌斗争、建警和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等问题。
 
  ■ 8月25日 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侦察工作会议,并作《为彻底战胜帝国主义特务及其走狗残余势力而斗争》的报告。
 
  ■ 9月22日 任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 10月15日 在《人民日报》发表《怀念左权同志》的纪念文章。
 
  ■ 10月16日至21日 主持召开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部署开展镇反运动。
 
  ■ 11月14日 在第一次全军保卫工作会议上作《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纯洁与巩固军队内部》的报告。
 
  ■ 12月30日 在北京市第二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作《一年来镇压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的报告。
 
  1951年 45岁
 
  ■ 1月1日 在《人民日报》发表《一年来人民公安工作成就和今后任务》一文。
 
  ■ 1月22日至3月20日 赴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江苏、浙江、上海等11个省、市、自治区考察镇反工作。并向中央作了关于几个省市镇压反革命及公安工作的考察报告。
 
  ■ 4月14日 函复北京汇文中学师生员工,欢迎协助政府肃清反革命。
 
  ■ 5月10日至15日 主持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并作报告,总结了中央“双十”指示以来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情况,部署了今后斗争任务。
 
  ■ 6月15日至28日 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边防保卫工作会议并讲话。
 
  ■ 7月27日 以公安部长名义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
 
  ■ 8月3日 在政务院第96次政务会议上作《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发言。
 
  ■ 9月11日至17日 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并作《为彻底肃清反革命的残余势力而斗争》的报告。
 
  ■ 10月23日至11日1日 出席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并作《关于目前反革命活动的情况和我们的对策》的发言。
 
  ■ 12月22日 在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斗争》的讲话。
 
  1952年 46岁
 
  ■ 1月 向中央作《关于公安部“三反”运动发动情况的报告》。毛泽东批转了这一报告。
 
  ■ 2月6日至19日 赴武汉考察中南行政区、军区及武汉市机关“三反”斗争情况。
 
  ■ 2月21日至5月29日 受中央委派解决华南、广东“三反”、“五反”问题,并向中央写了情况报告。
 
  ■ 7月23日至8月8日 主持召开第二次全国侦察工作会议并讲话,强调开展同帝国主义特务的斗争,加强经济保卫工作,加强对侦察工作的领导。
 
  ■ 9月29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周年,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三年来镇压反革命工作的伟大成就》。
 
  ■ 10月12日至18日 主持召开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并作《关于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与今冬明春镇压反革命工作的计划要点》的报告,会议并通过了关于建设公安部门政治工作的决议。
 
  ■ 11月29日 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召开的第二次全军保卫工作会议并讲话。
 
  ■ 12月25日 在中央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央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53年 47岁
 
  ■ 1月28日 兼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院长。
 
  ■ 同日 看了1月24日《解放日报》关于合肥市公安人员违法乱纪侵犯人权的报导后指示,要以此为典型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反违法乱纪、反国民党旧警察作风的斗争,并于当天向全国公安系统发出通报。
 
  ■ 2月9日 向毛泽东、中共中央作《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情况的报告》。
 
  ■ 2月10日 向中共中央作《关于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反官僚主义、反命令主义、反违法乱纪斗争的报告》。
 
  ■ 3月8日至17日 随周恩来率领的中国党政代表团赴苏,参加斯大林葬礼。
 
  ■ 4月20日 在北京召集各大行政区公安局长会议,座谈第三阶段镇反情况。
 
  ■ 5月7日 批示转发《西南区假案情况检查报告》,并在批语中指出:产生假案的主要原因,“是我们有些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不重视调查研究工作,轻信口供不重证据,甚至采取极端错误的刑讯逼供办法所致”。要求“一切有假案的地方,均把揭发与平反假案,严肃纠正错捕、错押、错判,当做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强迫命令、反对违法乱纪的主要内容之一”。
 
  ■ 5月8日 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作《关于处理战犯问题的请示报告》。
 
  ■ 6月19日至7月19日 赴东北三省视察工作,重点考察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经济保卫工作和隐蔽斗争。并向中央作考察报告。
 
  ■ 8月19日 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首届功臣模范代表会议并讲话。
 
  ■ 9月24日 主持召开第二次全国民警治安工作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的现行破坏活动,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
 
  ■ 10月10日至16日 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并作《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现状与今后工作方针和任务》的报告。
 
  ■ 12月10日 出席第二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并讲话。
 
  1954年 48岁
 
  ■ 1月初 陪同毛泽东到杭州,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工作。
 
  ■ 2月6日至10日 参加中共七届四中全会。
 
  ■ 3月23日 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4月27日 受中央委托,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发言,批判高岗、饶漱石的反党阴谋活动。
 
  ■ 5月17日至6月17日 主持召开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并作《进一步加强人民公安工作,为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实施而斗争》的讲话。
 
  ■ 8月26日 在政务院第222次政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该条例和《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
 
  ■ 9月15日至28日 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10月31日 任国务院第一办公室主任。
 
  ■ 12月20日至24日 主持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并讲话。
 
  ■ 12月31日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该条例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1955年 49岁
 
  ■ 1月1日 在公安部元旦团拜会上讲话,号召公安干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公安理论,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加强法制观念,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
 
  ■ 2月2日至17日 主持召开全国政治保卫工作会议并讲话。
 
  ■ 3月21日至31日 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并发言。
 
  ■ 4月4日 参加中共七届五中全会。
 
  ■ 6月13日至15日 主持召开全国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并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同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指示》的讲话。
 
  ■ 7月5日至30日 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并作《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的发言。
 
  ■ 9月24日 在11个省、区肃反五人小组负责人会议上讲话,指出:“当前的运动中应注意的中心问题是防止偏差。”
 
  ■ 9月27日 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及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 10月4日至11日 参加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并就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第九条内容作了发言。
 
  ■ 11月 赴山东、江苏、安徽考察农业合作化,并向毛泽东、中共中央作了考察报告。
 
  ■ 12月16日至24日 主持召开第七次全国公安会议,并作报告和总结。
上一篇:罗瑞卿生平大事年表(1936-1945)
下一篇:罗瑞卿生平大事年表(1956-1965)